“形式逻辑学”是关于“形式逻辑”即传统逻辑的概念、范畴、规律的学科体系。
所谓“形式逻辑”就是指传统逻辑,狭义指演绎逻辑,广义还包括归纳逻辑。由于本质上“形式逻辑”。
是知性逻辑,所以现代数理逻辑没有超出“形式逻辑”即传统逻辑的范畴。
形式逻辑蕴涵了线性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思维方式看成唯一的思维方式,把形式逻辑运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对象,特别是需要复杂性思维的经济领域,就会出现悖论。对称逻辑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产生的催化剂。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对称逻辑是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辨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使形式逻辑本身所蕴涵的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的统一得以展示。对称逻辑提供了足以研究复杂系统论的思维方式,为第一个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经济学范式——对称经济学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由我国著名学者陈世清先生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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