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
刑法分论是高等学校教育中的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它归属于刑法学这一学科。刑法学研究的内容源远流长,通常认为,刑法学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法律科学始于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64年贝卡利亚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被认为是近代刑法的奠基之作。在当代,刑法学一般分为总论、分论。刑法分论研究各个具体犯罪的构成与法定刑,是实务性非常强,同时又是建立在深厚的法学理论积淀基础上并其中的问题分析均建立在理论、逻辑论证基础上的一门学科。
在各高校法学院的教学安排中,刑法分论被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法律人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思维,使学生能够知晓现行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罪的罪状、法定刑及其原由、涵义,以满足未来社会对刑事法律人才的需求。
《刑法分论》介绍了刑法分论的基本理论问题,按照《刑法》分则的顺序,分十章对十类犯罪逐类进行介绍、分析和研讨,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本书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 01.课程简介及刑法各论概述Ⅰ
- 02.刑法各论概述Ⅱ
- 03.故意杀人罪Ⅰ
- 04.故意杀人罪Ⅱ
- 05.过失致人死亡罪Ⅰ
- 06.过失致人死亡罪Ⅱ
- 07.故意伤害罪Ⅰ
- 08.故意伤害罪Ⅱ
- 09.强奸罪Ⅰ
- 10.强奸罪Ⅱ
- 11.抢劫罪Ⅰ
- 12.抢劫罪Ⅱ
- 13.抢劫罪Ⅲ及盗窃罪Ⅰ
- 14.盗窃罪Ⅱ
- 15.盗窃罪Ⅲ
- 16.盗窃罪Ⅳ
- 17.诈骗罪Ⅰ
- 18.诈骗罪Ⅱ
- 19.侵占罪Ⅰ
- 20.侵占罪Ⅱ
- 21.贪污罪Ⅰ
- 22.贪污罪Ⅱ
- 23.挪用公款罪Ⅰ
- 24.挪用公款罪Ⅱ
- 25.受贿罪Ⅰ
- 26.受贿罪Ⅱ
- 27.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Ⅰ
- 28.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Ⅱ
- 29.非法经营罪Ⅰ
- 30.非法经营罪Ⅱ
- 31.玩忽职守罪Ⅰ
- 32.玩忽职守罪Ⅱ